無意侵權如何證明?看看這四個專利侵權行為認定就知道了!
隨著現在訴訟案件越來越多,其中雖有很多為故意侵權,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士是無意侵權或者是間接侵權。
什么是專利侵權?
1、直接侵權行為。指直接由行為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其表現形式包括:制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2、間接侵權行為。指行為人本身的行為并不直接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但實施了誘導、慫恿、教唆、幫助他人侵害專利權的行為。間接侵權行為通常是為直接侵權行為制造條件,常見的表現形式有:行為人銷售專利產品的零部件、專門用于實施專利產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實施專利方法的機械設備;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者委托,擅自轉讓其專利技術的行為等。
3、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專利侵權行為有何特征?
1、侵害的對象是有效的專利。專利侵權必須以存在有效的專利為前提,對于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專利權人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后,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必須有侵害行為,即對方實施了侵害他人專利的行為,如生產、銷售行為。并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非生產經營目的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3、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即行為人實施專利的行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又無法律依據。
如何認定專利侵權行為?
同時符合以下四個要件,才構成專利侵權行為:
1、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首先,鑒于專利權的地域性,有效專利一般應當是指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其次,鑒于專利權的時效性,只有在規定保護期內未因繳費、無效宣告、放棄等原因失效的專利權才是有效專利。
2、有違法行為存在。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3、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侵權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于自信而實施了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4、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實施其專利,而實施即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